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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陵

陕西省文物局,西安文物保护修复中心编


  景陵系唐宪宗李纯之陵墓,依山为陵,位于蒲城县。
  1956年,陕西省人民委员会公布为陕西省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  2001年,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  一、地理位置与环境
  景陵位于陕西蒲城县城西北7.5公里的三合乡义龙村北,北依金帜山。
  景陵地处山字型构造前孤东翼,鄂尔多斯台地南麓,渭河地堑北塬,黄土高原与渭河平原交接地带的二级黄土台地。这里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,日照充足,雨量偏少,年平均气温13.2℃,平均降水量541.7毫米强,年日照2282.4小时,无霜期219天。县城内有植物近300种,动物百余种。
  陵区以南分别有坡蟠路、西禹路两条二级公路,另有一条三级公路纵过神道南半部,神道北端东侧二百米为全国授时中心的北区。当地经济由农业主导向种植业、加工业为主过渡,养植业、建材业初现苗头,沙尘较大,没有河流,植被较少,环境污染尚不严重。
  二、历史沿革
  李纯(778—821),顺宗长子,805—820年在位,在位期间,锐意削蕃,用兵15年,削平或收降淮西、魏博等七镇,再次统一全国,史称“元和中兴”。后重宦官,信方士,追求长生不老,于元和十五年暴崩于大明宫中和殿。
  景陵于唐元和十五(820)年竣工;属奉先县管辖,陵区日常管理由“陵台”机构负责。据《长安志》记载:“陵区规模为封内四十里”。唐文宗太和五年(831)五月,宗正等职能部门请修景陵,皇帝曾批示申报维修方案。宣宗大中五年(851)十二月,景陵神门列戟被盗,朝廷曾进行严厉的责任追就,分别将中央至地方三级主要官员降级调离。
  宋开宝六年(937)修宪宗庙,并立碑记事,同时设陵户,祭守灵墓。
  元、明二朝也修建并立碑记事,该碑毁于民国兵乱。
  清乾隆四十一年(1776),陕西巡抚毕沅“修补阙漏”,知县冯方邺立石记事;同时修景陵保护围墙,“通长一百丈、高六尺、前后门儿,并置守陵十户人家”。1975年,蒲城县人民政府拨款修建了碑楼。
  2001年6月25日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  三、景陵基本情况
  (一)基本情况
  景陵坐北朝南,依山为陵冢,绕山修筑内城、外城、墙垣,陵园垣墙平面呈不规则矩形,东西约2900米,南北约2500米,四面各设1门,四角建角楼,南神门外设神道,其南有乳台、鹊台各1对。原有四门、神道、殿宇、陵署、祭坛、阙楼14处,林木茂盛,古有“柏城”之称。历代维修、添建、立碑记事而成“碑林”,毁于民国兵乱,今存四门阙址及石狮,神道两侧列置石刻,存石狮9、华表1、天马2、鸵鸟1、石马12、石人8,其中大多倾斜仆倒,另有石人、石马残件若干,宋、清二朝石碑名一通,诸门阙遗址俱在,史载有陪冢4座,今仅见2座,位于陵区东南王家村西的槐树梁、红池。
  南门在三合乡义龙村北,北门在大孔乡日光村,东门在翔村乡西山陵,西门在三合乡原家村。四门外石刻以南门最多,北门次之。
  (二)现存状况
  景陵经历1180余年的风雨,五代时又遭后梁温韬盗掘破坏。民国初年,千年古柏更被砍伐一空,有的流落民间。但四门阙遗址尚在,四门石狮仅南门轶1,其他俱在,陵前有华表1,飞马2,鸵鸟1,石马12,石人8,其中少部分仆倒,另有石人、石马残件若干。景陵是中晚唐时期唐代陵墓制度的一个代表,规模较大,石刻保存较多。加宽神道表明中晚唐时期陵墓形制的一种新的变化趋势。选址合理,布局严格,对研究唐代陵寝制度、石刻艺术及晚唐历史,具有重要价值。
  四、调查与研究
  20世纪初,日本学者踏查过景陵。20世纪40年代,石璋如、王子云分别考察过景陵。
  1980年7月—8月,由唐金袼、王仲谋、白心莹等同志在县政府有关部门支持下,对四门的石刻作了调查,现有调查表若干保存;1988年,荆勤学、姚双年、何永庆、王小庆、张在明等人对四门石刻、陪葬冢、有关遗址作了详细调查,现保存有调查登记表若干;1993年8月,蒲城县文物局委派贺兴龙、马文良、许立宏等人对四门石刻、遗址、陪冢作了系统调查和全面记录。1998年,西北大学、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和日本奈良橿原考古学研究所,对唐陵进行了调查。
  据《蒲城县地名志》有关章节所记,解放前,日本考古学家曾到“蒲城五陵”勘探。
  陈安利所著《唐十八陵》中有关于唐宪宗及其景陵的章节。
  《陕西文物古迹大观》(二)中有“唐宪宗景陵”一文。
  蒲城县文物旅游局及西安建设科技大学编制的《蒲城县旅游发展规划说明书》,记述李纯生平和陵墓现状、价值评述。
  “关中唐十八陵调查记”,《文物资料丛刊》1980年3期,涉及景陵不多。
  “陕西唐陵调查报告”,《考古学集刊》1987年5期。
  《中国文物地图集·陕西分册》。
  五、保护管理
  蒲城县桥陵文物管理所,曾兼负景陵文物的保护管理,专职机构1982年成立。2001年,景陵文物管理所成立,是专职文物管理机构。并先后成立义务性保护机构8个。
  1989年5—6月份成立了景陵陵区内无名冢保护小组、新修宪宗庙碑及附近冢保护小组、景陵陪葬冢保护小组、南华门保护小组、玄武门文保小组、西华门文保小组、东华门文保小组。
  2001年1月,又成立了一个保护小组。2002年1月增加了文保员;同时成立国保小卫士班。
  安全保卫工作方面,历年无不安全事故发生。


陕西帝陵档案/陕西省文物局,西安文物保护修复中心编.—西安:三秦出版社,2009.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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